北海市城市总体规划(2013-2030年)主要内容2016-04-07北海日报《北海市城市总体规划(2013-2030年)》已于2016年1月12日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复实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等相关规定,现将规划成果主要内容予以公布
北海市规划局2016年4月6日北海市城市总体规划(2013-2030年)主要内容简介一、编制目的为贯彻国家和广西新型城镇化发展战略及“一带一路”发展战略,引导城镇发展方式转变,提升城镇化发展质量,加快城乡统筹,以及全面适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转型时期北海城市发展需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编制本规划
二、规划层次与范围规划范围分为市域、城市规划区和中心城区三个层次
市域规划范围为北海市行政辖区范围,包括所辖的海城区、银海区、铁山港区三个市辖区和合浦县的全部行政辖区用地
城市规划区范围包括市辖海城、银海和铁山港三区陆域和沿海0米等深线以上滩涂用地,及涠洲、斜阳二岛陆域及部分海域用地
中心城区规划范围包括海城区全部行政辖区用地,银海区侨港镇和银滩镇全部行政辖区用地及福成镇的部分用地
三、规划期限规划期限为:2013—2030年
其中,近期为2013—2020年;远期为2021—2030年;远景展望为2030年以后
四、城市性质、职能与目标1、城市性质国际性滨海旅游宜居城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我国西南沿海重要门户和临港工贸城市
2、城市职能以休闲度假为主的国际滨海旅游目的地和区域性国际旅游集散服务中心;我国西南地区重要的高新技术产业、临港产业及海洋产业集聚基地;面向东盟、服务我国西南、中南地区的区域性商贸物流中心,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重要门户;清洁型物资运输及以国际旅游为主的地区性重要港口;广西重要的科教文化基地
3、城市发展总体目标构建面向东盟、服务我国西南中南地区对外开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