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情况的调研报告为深入了解我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扶持政策情况,近日,市农业局组织法规、农经等相关部门对全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扶持政策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
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基本特点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工作,加大了对产业大户、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家庭农场等新型主体的扶持力度,全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迅速,呈现出以下特点:一是新型农业主体数量增长快
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如雨后春笋,每年以25%的数量增加
2012年全市达到1249个,比2007年增加933个,其中规范合作社达到65个
各类专业大户加快发展,达到2328户,经营面积32
4万亩,其中粮油生产大户164户,经营土地8833亩
家庭农场从无到有,达到631个
农业经营性组织逐步壮大,总量达1359个,从业人员近3万人,每年经营广安农产品100万吨以上
二是新型农业主体经营方式活
新型经营主体获取土地形式有:租赁、承包、股份合作、股份制、“四荒”拍卖等;业主资本组织形式有:合伙、股份合作、股份制、独资等;从事经营领域有:种植业、养殖业、加工业、旅游业等
目前已呈现了由传统产业向新型产业拓展,由农业生产向农业企业转变,由各自为阵向联合战线推进的可喜态势
全市5000余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共聚集社会闲散资金10多亿元,成为现阶段增加农业投入的重要来源
三是新型农业主体辐射效应高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代表最先进的农业生产力,在信息、技术、投入和市场开拓方面具有无可比拟的优势,其经营收益是传统生产的二倍、三倍甚至十倍
据调查,新型农业主体经营土地一般亩用工40个左右,每个工日40-60元
农民通过给业主打工,不仅获得了务工收入,而且学到了致富本领
xx市黄花梨公司每年雇请当地民工支付劳务费达60万元,被租地户户平纯收入8000多元
在公司的带动和辐射影响下,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