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残赔偿协议书工伤伤残赔偿协议书兹有:用人单位(以下简称甲方)与其单位临时工(男,出生年月日:,身份证号码:,户籍地址:,籍贯:,以下简称乙方)自年月日起开始发生劳动用工关系
20XX年8月5日,乙方在工作期间发生工伤事故,其结果(小腿部位)受到伤害
事故发生后甲方立即对乙方采取了积极的医救措施,并已承担了乙方医疗期间所发生的所有医疗、护理及其他相关费用
现正在吃药慢养
基于乙方主动提出要求与甲方解除临时劳动用工关系,自己回家慢养
为此,甲方也尊重其意愿,同意终止与乙方的劳动用工关系
双方协定自20XX年9月15日起,终止劳动用工关系
双方现依法就“乙方工伤伤残之赔偿”达成如下一致条款,并特签订本协议,以资共同信守
第一条:乙方确认:在签署本协议时,甲方已经向乙方交付一次性伤残费用金叁万元,即人民币30000
00元整(¥30000
第一条所付费用金叁万元包含因伤所引发的一切有关费用
乙方所发生的一切后果及费用自己负责,不再与甲方有任何关系
本协议签订后,除本协议规定的赔偿费用金额外,乙方不再向甲方主张其本次工伤依法可获得的其他工伤待遇,亦不得主张其他与劳动关系相关的任何权利,双方之间无其他纠葛
本协议自双方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由甲方向有关部门备案一份
用人单位(甲方):用人单位代表(签字):劳动者(乙方签字):证明人(签字):第1页共2页签署日期:年月日第2页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