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关于“十二五”期间石油流通行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商运发〔20XX〕41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中国中化集团公司、中国航空油料集团公司、陕西延长集团公司:石油流通行业是石油产业链和价值链的重要环节,与人民生产生活息息相关,关系国民经济运行质量与经济安全
“十一五”期间,石油流通行业对内、对外开放力度进一步加大,长效监管机制建设积极推进,行业立法与标准体系框架基本形成,市场监测预警机制初步建立,成品油市场供应得到有效保障,加油站和油库建设布局更趋合理,石油流通行业组织化、现代化、规范化水平显著提高
同时,石油市场仍然存在相关制度有待完善、市场秩序尚需进一步规范等问题
为促进“十二五”期间石油流通行业科学、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加快转变石油流通行业发展方式为主线,以保障能源安全、维护国内石油市场稳定供应为根本目的,以公平市场准入、优化市场主体结构为重要手段,进一步加强石油流通行业法制化、规范化、现代化建设,加快推进石油市场有序开放、健康发展,提高石油流通行业市场竞争和服务质量,为我国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坚实的石油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改革开放的原则
把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作为推进石油流通行业发展的根本动力,进一步完善管理体制机制,促进多种所有制主体共同发展,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石第1页共5页油流通市场体系
坚持服务生产和消费的原则
以满足生产生活需求为根本出发点,统筹城乡网点布局,加强成品油供应薄弱地区分销网络建设,提高石油流通企业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进一步拓展终端网络服务功能
坚持规范发展的原则
公平市场准入、完善退出机制,加大行业监管力度,会同有关部门严厉打击石油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