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农村商品流通监管意见做好农村商品流通工作,大力开拓农村市场,既是促进农村经济全面发展和农民增收的现实需要,也是统筹城乡协调发展、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客观要求
近年来,随着我国改革开放不断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农村商品流通总体上势头较好,多形式、多渠道的农产品购销体系初步建立,农村市场日趋活跃
但长期以来,由于受城乡二元经济结构影响和农村生产力水平较低的制约,当前农村商品流通存在着设施不足、方式陈旧、成本较高、农民进入市场较难等问题,不仅影响了农业生产和农民增收,也抑制了农民消费,延缓了农村的市场化进程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中发〔〕1号)精神,进一步做好农村商品流通工作,特提出以下意见:一、农村商品流通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方针农村商品流通工作的指导思想是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的大提出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战略部署,按照统筹城乡经济发展的要求,通过健全法律法规、完善市场机制、培育市场主体、规范市场秩序,加快农村商品流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全面发展
农村商品流通工作的方针是
政府推动与发挥市场机制相结合;城乡市场统一规划建设与积极培育农民的市场主体地位相结合;农村市场建设与农业生产、农民消费互动发展
二、当前农村商品流通工作的重点(一)努力搞活农产品流通
加强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
制订农产品产地和销地批发市场建设规划,加强农产品批发市场信息、检验检测系统及仓储、运输等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发展和创新农产品拍卖、经纪人代理、网上交易等新型交易方式,推进农产品批发市场标准化建设,三年内培育个实行标准化、规范化管理的农产品批发市场
抓紧制定农产品市场管理的有关法规
鼓励外商参与第1页共5页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建设和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