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管理规定为了进一步规范我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全面提高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一、毕业设计(论文)目的与要求毕业设计(论文)教学目的是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分析与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使学生得到从事实际工作所必需的基本训练和进行科学研究工作的初步能力
这些能力包括: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综合运用各种知识、技能工具的能力,撰写工程或科研等可行性报告、论文以及进行工程设计的能力,团队协作和人际交往的能力,创新能力
二、组织与管理计算机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在主管院长领导下,院(系)、教研室二级管理
(一)院(系)职责各院(系)成立以主管教学工作负责人为组长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贯彻执行本学院有关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管理规定,结合本院(系)专业培养目标和特点,制订实施细则
审查参加毕业设计(论文)学生资格
并将审查结果及学生名单报教学办备案
制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具体计划,布置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任务,选配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
组织毕业设计(论文)审题、选题并报学校备案
组织毕业设计(论文)过程检查与毕业设计(论文)质量评估工作
组织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和成绩审定
负责评选、推荐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
进行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结,填写有关统计数据和表格
做好毕业设计(论文)相关资料的归档工作等
(三)专业教研室职责1
成立以教研室主任为组长的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小组
贯彻执行学校和院(系)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有关办法,并组织具体实施
组织指导教师(特别是初次参与指导的教师)学生和有关人员学习毕业设计(论文)有关文件
组织出题,经审查后向院(系)申报,填写课题汇总表及上报指导教师名单
组织毕业设计(论文)选题
进行毕业设计(论文)全过程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