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族主义与国家主义之争作者:梁治平传统的家族制度和礼教,正是因为被认为有碍于社会进步、国家富强,而成为清末以降从思想启蒙到社会运动、制度变革乃至政治革命意欲革除的对象
历史趋势如此,家族主义对国家主义的抵抗,即使是在清末,也无法维持一个势均力敌的局面
清末礼法之争,在抽象的学理的层面,表现为道德与法律之争,而在实质的价值的层面,涉及的则是礼教的存废
而无论礼教还是道德,在社会制度层面,最后都落实于家族制度
因此之故,礼法之争日炽,家族制度必不能免
而家族制度地位的动摇,势必引起更大波澜,激发更激烈的论争,并迫使人们直面中国当时所面临的重大而迫切的问题
国民与国家如前所见,被视为家族主义的替代物而与之同时提出的,是所谓国家主义
而国家主义,在当时输入于中国的新思潮中,不啻是对知识人群最具号召力和影响力的观念之一
在资政院审议新刑律的议场上,以家族主义为旧律精神、国家主义为新律鹄的,进而抨击家族主义不遗余力的杨度本人,正是服膺于国家主义的中国知识群体中的重要一员
1907年,尚在日本的杨度在《中国新报》连载十数万字的长文“金铁主义说”,以所谓世界的国家主义或经济的军国主义相号召,系统阐发其国家理论
在他看来,中国要求得富强,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就必须顺应时势,成就经济的军国主义
其基本公式为:对内的——富民——工商立国——扩张民权——有自由人民;对外的——强国——军事立国——巩固国权——有责任政府
在这个公式里,享有权利的自由人民和独立而强盛的国家,分立于内外,互为表里
因此,国民之程度与国家之程度,亦成为一事之两面
国民之程度须视其军事、经济、政治的能力以及其责任心而定,其中,国民之责任心尤为关键
事实上,依杨度的看法,中国人之军事、经济和政治的能力,“其本质优于世界各民族,至现形则优于东洋,而劣于西洋”(《杨度集》,页259)
造成此种(比较西方)“本质优而现形劣”之情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