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湖区总工会北湖区教育局北湖区教育基金会文件北工发〔2011〕27号北湖区总工会北湖区教育局北湖区教育基金会关于开展2011年全区“金秋爱心助学”活动的通知区属各联合(行业)工会、各基层工会:为帮助困难职工与农民工子女继续学业,根据《湖南省“双联”和困难职工帮扶工作项目化帮扶方案》(湘“双联”帮扶发[2010]21号)精神,北湖区总工会、北湖区教育局、北湖区教育基金会研究决定,2011年继续在全区范围内联合开展“金秋爱心助学”活动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推动完善和落实国家助学政策体系,整合内外资源,延伸助学链条
区总工会、教育局和教育基金会联合开展“金秋爱心助学”活动,积极协助各级党委、政府帮助城镇困难职工和农民工子女继续学业,促进教育公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活动方式这次助学活动由区总工会、区教育局、区教育基金会联合开展,资助对象由区总工会负责调查摸底、初审,区总工会、区教育局和区教育基金会共同研究确定;助学资金由区总工会和区教育基金会共同筹集,教育基金会按大学新生2500元/人、高中阶段学生600元/人的标准统一发放
三、帮扶对象助学活动的主要对象是国家助学体系暂时没有覆盖,或者已经覆盖但需要进一步救助的落实计划生育政策的困难职工和农民工上学子女
1、家庭人均收入略高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但存在家庭成员患大病、残疾等特殊困难的低保边缘职工的上学子女
2、经过政府救助后生活仍然困难的低保职工上学子女
3、遭受洪水等重大自然灾害的困难职工上学子女
4、在城市上学的困难农民工上学子女
四、活动时间从6月23日开始,到9月底结束
五、工作要求1、广泛动员当地党政工干部、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各界的助学力量,多方筹集助学资金,采用单位或个人与贫困学生结对帮扶、对口资助、劳模爱心帮扶等形式进行助学帮扶
2、对助学资金的发放要严格把关、规范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