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白城市道路客运行业高质量发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白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
29•【字号】白政办发〔2021〕11号•【施行日期】2021
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道路交通管理正文白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白城市道路客运行业高质量发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白政办发〔2021〕11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白城市道路客运行业高质量发展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白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10月29日白城市道路客运行业高质量发展工作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交通强国建设纲要》(中发〔2019〕39号)和《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纲要》(中发〔2021〕5号)精神,紧紧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动乡村振兴,构建人民满意的道路客运出行服务体系,按照《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吉林省道路客运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吉政办发〔2021〕23号)文件精神,现制定《白城市道路客运行业高质量发展工作实施方案》如下: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交通强国战略、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高质量发展,以创新为手段,以改革为动力,以发展为目标,以满足道路客运市场需求为切入点,不断激发市场活力,不断提升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服务水平,建设安全、便捷、高效、绿色、经济的道路客运服务体系
(二)基本原则
按照“市场运作、政府主导、部门推动、机制保障”的原则,以创建“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市为载体,充分发挥市场在道路客运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进一步优化运输组织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