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高校学生心理素质教育疾病预防与危机干预大纲更新时间:2009/1/13北京高校学生心理素质教育疾病预防与危机干预大纲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和《教育部卫生部共青团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意见》(教社政〔2005〕1号),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北京高校心理素质教育,规范和提高心理疾病预防与危机干预工作,特制定本大纲
一、心理疾病预防与危机干预的目标与原则心理疾病预防是指高校通过心理素质教育与培养等方式避免或减少由于内外因素作用所导致的个体心理功能障碍
危机干预是指高校对处在心理危机状态下的个人或群体采取明确有效措施,使之最终战胜危机,重新适应生活
心理疾病预防与危机干预的目的是减少大学生心理疾病的发生,避免由于危机引发的伤害行为,提高学校及大学生应对危机的能力
心理疾病预防与危机干预应遵循以下原则:1
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循教育规律,以对大学生开展心理素质教育为主,增加大学生对危机的了解与认知,提高大学生承受挫折的能力和情绪调控能力,为应对危机做好准备2
积极开展生命教育、培养学生认识生命、尊重生命、珍爱生命的意识,并学会正确的应付危机的策略与方法
通过构建心理疾病预防与危机干预工作体系,做到心理困扰早期预防、早期发现、早期诊断、早期应对,避免或减少危机对学校正常工作的影响
协助大学生建立良好的社会支持系统,鼓励同学之间互相关爱、互勉互助,形成协调的人际关系
危机干预工作要准确判断、果断处理、有效干预,避免因处理不及时、不得当而激发或加重学生的困扰,给高校工作带来被动局面
二、心理疾病预防与危机干预的关注对象心理疾病预防与危机干预的关注对象是心理素质教育工作与心理测评中发现以及筛查出来的有心理障碍、心理疾病或自杀倾向的学生,包括以下十二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