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机关管理工作纪律制度为切实推进“转变作风、提高效率、创优环境、加快发展”主题活动的深入开展,进一步规范机关工作人员的日常行为,加强科学化、规范化管理,真正树立起机关工作人员为民、务实、高效、清廉的良好形象
根据有关规定,重申严明政治纪律、工作纪律、廉洁勤政、公务接待、考勤值班等十项规章制度
一、政治纪律
全体机关工作人员在思想和行动上要自觉与党中央保持一致,与县委、县政府保持一致,与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保持一致,不得编造、散布、传播影响大局,影响形象,影响干群关系的言论,不得弄虚作假、隐瞒不报、欺上瞒下,真正把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贯彻落实到实处
二、组织纪律
必须自觉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
必须无条件服从组织分配和调动工作,无故向组织讲条件、提要求的,视情节轻重,予以检查通报、组织谈话直至停止工作处理
要讲大局,讲原则,讲团结,不得因个人私怨故意制造矛盾,坚决做到不利于团结的话不说,不利于团结的事不做
三、工作纪律
必须无条件的执行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的决议、决定和指示精神,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严守职业道德,用心工作、扎实工作,坚决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力争实现“县内争第一,省市争一流”的目标
四、请示汇报制度
遇有重大问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逐级请示汇报,无权作出决定的事项,要及时报告,不得擅自越权处理
在外出参加学习、培训、会议或每项重大工作完成后,要及时主动向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汇报,以便于统筹协调
五、廉政纪律
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不得利用职权和工作之便为第1页共3页他人谋取利益或收取贿赂,更不准敲诈勒索、吃拿卡要,损公肥私
六、考勤值班制度
全体机关干部必须按时点名,因事确不能参加点名者须按规定和程序请假,不得捎假,不请假者视为旷工
坚持机关干部外出、休假请销假制度,科级干部出县必须向开发区主任和分管机关的领导请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