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融和医院患者评估与再评估制度文件编号06558初审日期2016年2月28日制订单位JCI办公室批准日期年月日文件类别生效日期年月日初审人审核人批准人修订年限页数文件制/修订纪录表版次日期总页数制/修订说明制定者文件名称:患者评估与再评估制度文件编号:版本:制定单位:JCI办公室生效日期://页码:1
目的确保对患者进行及时准确的评估,全面了解患者的基本情况、掌握患者的医疗与护理需求,制订出适合于患者的诊疗护理方案,使患者得到满意的服务
适用范围全院医务人员
定义患者评估:是指通过病史询问、体格检查、辅助检查等手段,对患者的心理、生理、社会、经济条件、疾病严重程度等做综合评价,以指导下一步对患者的诊断和治疗
标准医务部、护理部、相关科室主任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地区相关规范及医院现状制订患者评估与再评估制度,并经过医院质量安全委员会审核批准后,培训教育全院医务人员
1每一位患者都要进行初始评估与再评估
患者评估的范围包括::①门诊患者评估与再评估;②住院患者评估与再评估;③手术评估;④麻醉评估;⑤镇静评估与再评估;⑥麻醉恢复室评估;⑦营养评估与再评文件名称:患者评估与再评估制度文件编号:版本:制定单位:JCI办公室生效日期://页码:估;⑧疼痛评估与再评估;⑨功能评估与再评估;⑩心理评估与再评估;○11出院评估;○12濒临死亡的患者及家属根据他们的个性化需求进行评估与再评估
2进行患者评估及病历书写资格的医务人员资质:患者评估和病历书写人员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①取得相关专业执业资格如:取得注册执业医师或注册护士执照;②医院正式员工及被授权的外聘专家
医护人员必须负责对在其职责范围内管理的患者进行评估
不具备上述资格的人员可以在有资格人员的监督下对患者进行评估,其所书写的医疗文件必须经有资格人员的审核和签名
在使用医院信息系统时,有资格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