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纪检监察资源重组的实施意见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基层反腐倡廉建设,根据省、XX市有关文件精神,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改革和完善镇(区)纪检监察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
现就推进我市镇(区)纪检监察机构资源重组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机构设置、编制及领导职数保留镇(区)纪(工)委、监察室设置,压缩人员编制,原则上设1名纪(工)委书记,兼任监察室主任职务,各镇(区)可根据工作需要配备1名纪检干事
根据各镇(区)行政区划、人口布局等实际情况,成立3个中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基层工作室(以下简称市纪委基层工作室):市纪委基层工作一室负责云阳镇、司徒镇、延陵镇、开发区、练湖5个镇(区)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办公地点设在云阳镇;市纪委基层工作二室负责珥陵镇、导墅镇、皇塘镇、吕城镇、陵口镇5个镇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办公地点设在导墅镇;市纪委基层工作三室负责界牌镇、新桥镇、后巷镇、埤城镇、访仙镇5个镇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办公地点设在后巷镇
市纪委基层工作室的机构规格为副科级建制
每个市纪委基层工作室核定编制6名,所需编制在现有镇(区)纪检监察机构压缩腾出的编制中解决,暂不改变编制属性,由市纪委监察局统一代管和配置
每个市纪委基层工作室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检查员及工作人员3名
根据工作需要,主任由正科长级或副科长级干部担任
非领导职数参照市纪委监察局非领导职数设置办法设置,由市纪委统筹使用
二、工作职责市纪委基层工作室在市纪委监察局授予的职权范围内开展工作
其主要职责是:1、监督检查驻在镇(区)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第1页共4页守党的章程和国家法律法规,执行中央、省以及市委、市政府决策、命令的情况;2、监督检查驻在镇(区)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维护党的政治纪律,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选拔任用干部,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政勤政等情况;3、承担驻在区域镇(区)管干部检举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