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保新国十条心得新国十条具体内容全文公布2010房产新政4月出台2010新国十条具体内容(房产政策国十条)新国十条具体内容全文一、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稳定房价和住房保障职责(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住房问题关系国计民生,既是经济问题,更是影响社会稳定的重要民生问题
房价过高、上涨过快,加大了居民通过市场解决住房问题的难度,增加了金融风险,不利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必须充分认识房价过快上涨的危害性,认真落实中央确定的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采取坚决的措施,遏制房价的过快上涨,促进民生改善和经济发展
(二)建立考核问责机制
稳定房价和住房保障工作实行省级人民政府负总责、城市人民政府抓落实的工作责任制
住房城乡建设部、监察部等部门要对省级人民政府的相关工作进行考核,加强监督检查,建立约谈、巡查和问责制度
对稳定房价、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不力,影响社会发展和稳定的,要追究责任
二、坚决抑制不合理住房需求(三)实行更为严格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对购买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的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
1倍;对贷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应大幅度提高,具体由商业银行根据风险管理原则自主确定
人民银行、银监会要指导和监督商业银行严格住房消费贷款管理
住房城乡建设部要会同人民银行、银监会抓紧制定第二套住房的认定标准
要严格限制各种名目的炒房和投机性购房
商品住房价格过高、上涨过快、供应紧张的地区,商业银行可根据风险状况,第1页共4页暂停发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对不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暂停发放购买住房贷款
地方人民政府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临时性的措施,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