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为了顺利实施教师资格制度,根据《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及其实施办法,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标准及办法
一、参加体检的人员范围申请各类教师资格的人员
二、标准体检应与当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同步进行,体检结论分为合格、不合格两种,体检结论仅在当年当次参加认定时有效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均为教师资格体检不合格
(一)男性身高在155厘米以下,女性身高在150厘米以下
其中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者可适当放宽条件
(二)凡有下列病史之一者:癫痫病、癔病、夜游症、恶性肿瘤、精神病
(三)凡有下列疾病之一且未洽愈者:结核病、支气管扩张、慢性肾炎、麻风病、甲型肝炎
(四)凡有下列疾病者:1.器质性心脏病:风湿性心脏病、先天性心脏病,心肌病,频发性期前收缩、心电图不正常、其他器质性心脏病
2.各种结缔组织疾病(胶原疾病)、内分泌系统疾病(如尿崩病、肢端肥大症等)
3.类风湿脊柱强直、慢性骨髓炎
4.肝大、质中等硬度以上;肝脾同时触及,肝在肋下2厘米以内(肝生理下垂除外),脾在肋下2厘米以内,肝功能不正常;单纯脾大超过2厘米,脾功能亢进;单纯脾大3厘米以上;大三阳
患乙、丙、丁、戊型肝炎者,携带肝炎病原或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检验阳性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者
5.淋病、梅毒、软下疳、性病性巴肉芽肿、非淋菌性尿道炎、尖锐湿疣未愈者
AIDS及其病毒携带者
6.未纳入体检标准的其他影响健康和教学工作的疾病
(五)凡有下列情形者:1.肺切除超过一叶;肺不张一叶以上
2.血压超过18
66/12KP(140/90毫米汞柱),低于11
46KP(86/56毫米汞柱)
收缩压超过21
33KP(160毫米汞柱)低于10
66KP(80毫米汞柱)或舒张压超过12KP(90毫米汞柱)低于6
66KP(50毫米汞柱)
具体情况可由体检医院认定
3.青光眼;视网膜、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