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邮电大学校教发[2011]56号———————————关于发布《北京邮电大学本科学生参加学科竞赛等创新实践活动认定的若干规定》的通知各相关单位:《北京邮电大学本科学生参加学科竞赛等创新实践活动认定的若干规定》经校务会讨论通过,现予以发布
附件:《北京邮电大学本科学生参加学科竞赛等创新实践活动认定的若干规定》二O一一年四月二十七日附件:北京邮电大学关于本科学生参加学科竞赛等创新实践活动认定的若干规定为适应国家创新型人才培养需求,增强学生实践动手能力、提高学生自主创新意识、开拓学生创新思维,学校将进一步推进大学生学科竞赛等各类创新实践活动的开展
为加强对相关工作的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所涉及创新实践活动含:学科竞赛、综合科技竞赛、大学生创新计划项目(以下简称“创新项目”)、发表学术论文及获取发明专利等
一、分级和分类根据主办者、性质、影响、参加范围等因素,将竞赛及创新项目分为以下级别:A级:由国家部级单位、国际学术团体或国际社会团体主办、在世界或全国范围内有众多大学参加、有重要影响力的学科竞赛或综合科技竞赛及大学生创新论坛、创新成果展
B级:由北京市教委、国内高校或重要学术团体或社会团体主办、有众多大学参加、有社会影响力的学科竞赛或综合科技竞赛及大学生创新论坛、创新成果展
C级:由学校主办或由数所院校联合举办、面向全校学生开展、有利于促进高素质人材培养的学科竞赛或综合科技竞赛及大学生创新论坛、创新成果展
D级:由学院主办、面向本院或全校学生举行、有利于促进高素质人材培养的学科竞赛或综合科技竞赛
根据不同竞赛及创新项目的性质和领域不同,对类别作如下2规定:类别1为工科类;类别2为理科类;类别3为经管类;类别4为文科类;类别5为艺术类;类别6为综合科技类
二、组织与经费(一)学科竞赛、综合科技竞赛的组织与经费教务处在主管校长领导下开展工作,具体负责学科竞赛、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