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村汇报材料提纲灾后恢复重建以来,根据国务院《总体规划》和省重建委对口援建工作安排,由市对口援建乡村,援建资金总额8000万元,重点实施“一村庄、一整治、一产业、一桥梁、一道路”援建项目,“五个一”援建项目于2014年7月开工建设,2016年3月完工
新村聚居点安置农户58户,对周边传统村落302户农房进行同步风貌改造,整体提升村气质形象
在这过程中,我们坚持以法治建设为导向,积极探索基层村级自治机制,干部群众法治意识不断提升,村务管理不断迈向民主化和法治化,逐步形成了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灾后重建法治大环境
一、实现“自建委”向“自管委”转型升级在灾后重建前期,为了更好的做好受援工作,村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由全体村民经过民主选举差额产生乡村“自建委”
自建委隶属于村村民议事会,受村党支部、村村委会领导
主要负责政策宣传,引领群众提高政策知晓率;施工督促检查,即牵头做好对施工单位的监督工作;工作协调,即牵头做好施工单位与周围群众的协调工作,如土地流转、房屋风貌改造等关系到群众切身利益问题的协调工作
新的组织架构,赋予“自建委”相应的职责和义务,使“自建委”在村灾后重建工作中运行情况良好,有力的推动了村受援工作的开展,为村顺利圆满完成灾后重建工作打下的坚实的基础
从规划到建设,从工程比选到监督管理、项目实施,自建委通过发挥自身优势,用群众教育群众、用群众说服群众、用群众引导群众,有效化解了基层矛盾纠纷,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上交,实现了自我管理、自我监督、自我教育、自我发展
新村聚居点建成后,村逐步建设完善了各类硬件设施,但软件的滞后发展使得软件与硬件的发展变得不均衡,为加强软件建设,即新村聚居点的经营管理,满足在新时期的管理发展需要,所以村将前期“自建委”逐步转型为“自管委”
自管委受村党总支、村村委会领导,现有副主任2名、委员16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