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建设基层组织建议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为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不断提升民政为民服务水平,根据省民政厅《关于加强基层民政组织规范化建设的意见》及省编办《关于加强基层民政工作建立健全社会保障服务机构的意见》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加强我区基层民政组织规范化建设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基层民政组织规范化建设的重要意义党中央“以人为本”执政理念的确立,给民政事业发展带来了全新的机遇
民政业务多元性、群众性和社会性的特点决定了民政工作中心在基层,关键在队伍
基层民政工作的好坏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尤其是困难群众的根本利益,影响党和政府形象
基层民政组织是否规范,直接决定服务是否到位、政策是否落实、群众是否满意
在民政事业科学发展中具有重要的基础性作用
我区民政服务对象比重较大,加之民政基础设施相对滞后,近年来民政职能不断增加,工作量不断加大,要求越来越高,基层民政组织建设与承担的任务不相适应的矛盾日益突出,基层民政工作任务更加艰巨,严重制约了我区民政事业的健康发展
强化基层民政组织规范化建设对于履行好民政工作职责更具有直接的现实意义
二、基层民政组织规范化建设的指导原则、总体目标和具体标准指导原则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遵循典型示范、整体推进、统筹兼顾、高点起步的建设思路,按照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注重实效,强化服务的推进原则,落实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突出特色,力求创新的建设措施,践行“解决民生、维护民利、落实民权”的工作指责,提升全区基层民政组织服务能力和水平
年内各乡镇办全面建立民政工作站;三年内全面达到规范化建设目标,即实现“三有四全”(即有适应工作第1页共3页需要的编制,有满足为人民服务需要的办公场所,有保证工作正常运转的经费来源;办公设施设备全,规章制度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