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中心工具管理办法一、目的:为避免出现工具遗失、乱放、使用时找不到等混乱、不安全现象,便于员工高效工作,顺利完成生产任务,特制定本办法
二、范围:适用于与生产相关的所有工具领取、保管、使用、换新、交接、退库等情形
三、常用工具:包括扳手类、螺丝刀类、钳子类、锤子类、电动工具类、气动工具类等
四、职责:1
班组内员工负责保管个人工具,班组长或兼职人员负责管理班组工具
设备管理组负责工具台帐的建立
设备管理组负责所有工具使用情况的检查和维修
五、具体管理办法:(一)个人工具的使用管理1
个人配备的工具,由个人负责保管、保养、维护
所有生产工具,每天中午、下午下班后应及时收回,并确认工具是否有丢失损坏
个人工具都要建立工具台帐,以备查找
个人工具如有损坏,必须及时报到设备管理组进行维修,人为因素损坏的要进行相应考核,非人为因素造成不进行考核
个人工具如有丢失,按原价赔偿后领用新工具
(二)班组的公用工具的使用管理1
各班组必须明确班组公用工具的负责人,由其负责工具的保管、保养、维护、报修
如果班组内没有兼职负责人则由班组长负责
班组长应建立本班组公用工具台账,以备查找及更好的管理
班组内的公用工具在使用期限内因使用不当造成损坏或发生工具丢失等情况,必须第一时间报到设备管理组,由设备管理人员按相关规定处理
各班组的公用工具的配件应保证齐全(如拉母枪头、铆钉枪头等),如有丢失或损坏,应及时申报,并对其班组工具负责人或班组长按配件原价进行考核
班组工具使用时,应严格按照工具的使用说明书及操作规程使用
做好日常保养、维护工作
如发现不及时保养或违章操作每次考核20元
(三)工具的申请、领用制度1
根据生产的需要,生产工具不能满足使用时,由班组长报到设备管理组,由设备组长填写“采购申请单”,经生产中心主任审核,生产副总批准后,上报采购中心,购买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