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殘廢給付標準表障害系列障害項目障害狀態殘廢等級審核基準開具殘廢診斷書之醫院層級或醫師精神精神障害1-1精神遺存極度障害,終身無工作能力,為維持生命必要之日常生活活動,全須他人扶助,經常須醫療護理及專人周密照護者
一一、精神障害等級之審定基本原則:須經治療一年以上,始得認定
審定時應綜合其全部症狀,對於永久喪失勞動能力與影響日常生活或社會生活活動狀態及需他人扶助之情況定其等級
二、審定時,須由精神科專科醫師診斷開具障害診斷書;必要時保險人得另行指定神經科、復健科、職業醫學科等專科醫師會同認定
三、精神障害須經心理衡鑑或職能評估、「簡易智能狀態測驗(MMSE)」、「魏氏成人智力測驗」(WAIS)或「臨床失智評估量表(CDR)」等評估始可診斷
應由精神科專科醫師診斷出具1-2精神遺存高度障害,終身無工作能力,為維持生命必要之日常生活活動之一部須他人扶助者
二1-3精神遺存顯著障害,終身無工作能力,為維持生命必要之日常生活活動尚可自理者
三1-4精神遺存顯著障害,終身僅能從事輕便工作,精神及身體之勞動能力較一般顯明低下者
七神經神經障害2-1中樞神經系統機能遺存極度障害,終身無工作能力,為維持生命必要之日常生活活動,全須他人扶助,經常須醫療護理及專人周密照護者
一一、神經障害等級之審定基本原則:須經治療六個月以上,始得認定;如經手術,須最後一次手術術後六個月以上,始得認定
審定時,應綜合其全部症狀,對於永久喪失勞動能力與影響日常生活或社會生活活動狀態及需他人扶助之情況定其等級
二、審定時,須由神經科、神經外科或復健科專科醫師診斷開具失能診斷書;必要時保險人得另行指定精神科或職業醫學科專科醫師會同認定
三、因創傷或失智症等所致之認知功能失能,須經心理衡鑑或職能評估、「簡易智能狀態測驗(MMSE)」、「魏氏成人智力測驗」(WAIS)或「臨床失智評估量表(CDR)」等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