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思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
31•【字号】厦思政办〔2017〕69号•【施行日期】2017
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老年人保障正文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通知厦思政办〔2017〕69号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办、局,各有关单位: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91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城乡社区居家养老专业化服务的通知》(闽政办〔2016〕126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十条措施的通知》(闽政办〔2017〕67号)、《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实施意见的通知》(厦府〔2014〕128号)、《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通知》(厦府办〔2016〕174号)和全省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现场(视频)会议精神,进一步满足社区居家养老需求,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
经区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一)指导思想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五中全会关于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快建设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发展养老服务产业的部署要求,以国务院和省、市关于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的系列文件为指导,以“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民行动”为工作方针,建立和完善居家养老服务网络
以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为平台,整合现有各类为老服务资源,为辖区内高龄、空巢、残疾及困难老年人群提供“六助”服务,即助餐、助洁、助医、助行、助乐、助急的全方位服务
不断优化为老服务队伍,鼓励专业社会组织机构参与居家养老服务,打造更多社区专项居家养老服务品牌项目,形成多层次、多元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