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国义务教育的思考摘要:义务教育是我国国民教育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义务教育的重要性是显而易见的,但是对于一些基本问题,我们必须加以厘定和明晰
什么是义务教育
义务教育又是谁的“义务”
如何开展义务教育
我们教育研究者和工作者需要对于义务教育有个理性认识,从而更好地研究义务教育,从事义务教育工作
关键词:义务教育;内涵;特征;实施措施一、何为义务教育(一)义务义务,基本含义为按照法律规定应尽的责任,例如服兵役(跟“权利”相对来说)
义务的第二种意义为道德上应尽的责任
义务还可以理解为不要报酬的、免费的,例如义务劳动(意思是说不用支付报酬的)
(二)义务教育的内涵1
释义义务教育发端于德国
1619年德意志魏玛邦公布学校法令,规定牧师和学校教师,应将6到12岁男女儿童的名单造册报送学校,6到12岁的儿童必须到学校读书,不愿意送儿童入学的家长,将受到惩罚,实行强迫教育的措施,这是义务教育的发端
义务教育,在英语上的语义为“compulsoryeducation”
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第三条是这样界定义务教育的:“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
”一般认为,义务教育是国家法律规定和强制实行的,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一定程度的,国家、社会和家庭必须予以保障的国民教育
特征在义务教育所具有的特征中,义务教育表现出强制性、公共性、免费性和普遍性等特点
第一,强迫性
义务教育的英语为compulsoryeducation,也可以翻译为compulsoryschooling,直译为中文就是“强迫教育”或“强迫的学校教育”,是国家在全体的适龄儿童、少年中普及教育的目标,用法律规定保证适龄儿童入学是国家和家长的义务,以便用国家的意志来保证全体国民的共同利益和要求
第二,公共性
国家之所以实施义务教育,其原因在于作为国民基础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