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居家养⽼“上门护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随着我国的⽼年慢性病发病率的逐年上升,我国居家⾼龄、病重、空巢、失能及部分失能⽼年⼈数量快速增加。受传统家庭养⽼观念的影响,⽼⼈渴望得到家⼈的照顾和慰藉,意愿与家⼈同住。然⽽受特定⼈⼝政策影响,传统的家庭结构趋于核⼼化、⼩型化,以及随着现代化进程中的亲属关系弱化和社会流动加快,与⼦⼥“同住”可能性的减低,家庭养⽼功能的基础条件的进⼀步削弱,⽼⼈在家养⽼难以获得专业护理。但⽬前机构养⽼不能够满⾜我国养⽼需求。因此,社区居家养⽼成为我国⽼⼈养⽼的主要模式。社区居家养⽼是指将居家与社会服务相结合的养⽼⽅式,即⽼⼈住在家中,由社会来提供养⽼服务的⼀种养⽼⽅式。上门护理指依托社区居家养⽼服务组织为社区内居住在家不能或不愿意出门的⽼年⼈提供⽣活照料、康复护理等服务的⼀种居家养⽼服务形式。中国⽼龄科学研究中⼼的调查发现,社区居家⽼⼈对护⼠“上门护理”服务的需求是最⾼的,同时也是最急需的。上门护理⽴⾜“居家”,服务“养⽼”,创新“医养”,让诊疗康复护理⼀条龙式的服务送上家庭,将护理和养⽼有效捆绑,精准养⽼,满意养⽼,从⽽能极⼤满⾜⽼⼈的养⽼需求,不仅让社区居家⾼龄⽼⼈享受到便捷的医疗服务,还能节省医疗成本,使其⾜不出户即能解决专业护理问题。但上门护理在我国还处于初步探索阶段。“上门护理”服务的现状分析我国社区“上门护理”服务发展缓慢随着全球医疗服务⽔平的提⾼和养⽼观念的开放,“上门护理”服务在美国、英国、⽇本等发达国家发展较成熟。相应的配套政策和设施也较齐全。但我国社区上门护理服务⽐较缓慢还处于初步探索阶段,且⽬前主要集中在上海、⼴州、深圳、南京、杭州等⼀线城市虽然在⼀定程度上借鉴了国外成功的经验,但还存在较多的问题:⽬前上门护理对医护⼈员的专业知识和能⼒有限,所以我国上门护理服务的内容主要集中在⽣活护理⽅⾯;再者由于上门护理服务的普及度不够选择上门护理的⼈员数量稀少再加上护⼠上门护理服务所收的费⽤较⾼,只有经济条件较好的家庭才会选择,⽽经济⼀般的家庭较少选择;因此在我国社区居家养⽼上门护理服务的内容、频次、收费标准的制定还在⼀定的缺陷,需要进⼀步去完善相应的政策从⽽真正做到“以家庭养⽼为基础,以社区养⽼为依托,以机构养⽼为补充”,使社区上门护理服务⾛向千家万户⾛⼊⼈们⽇常⽣活中。社区“上门护理”的相关政策不完善2013年国务院下发《关于加快发展养⽼服务业的若⼲意见》指出要加快探索社区家庭养⽼的新模式。200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体制改⾰的意见》将医⽣多点执业纳⼊政策推⾏,但对护⼠多点执业的政策还不明确。部分医院不同意护⼠外出多点执业,医院的护⼠由于本职⼯作负担重,也限制了其进⾏多点执业,⽬前国内也没有专业从事上门护理服务的⼈员,造成这⽅⾯的⼈才紧缺。同时我国社区居家养⽼上门护理服务的收费标准、服务内容等相关制度也尚未完善,⽬前由于缺乏护⼠上门服务平台的服务质量和⾏业标准,⼤⼤增加了政府的监管难度。这也是影响上门护理服务停滞不前的⼀⼤重要原因。社区“上门护理”服务项⽬较局限⽬前社区卫⽣服务中⼼上门护理主要提供的服务有:⽣活护理、基础护理等。但随着我国居家养⽼的⽼⼈数量的增加,⽼⼈的需求也出现多样化,不仅需要满⾜⽣活护理、基础护理,同时还需提供⼼理护理、⽤药护理及急危重症等专科护理。但⽬前由于社区卫⽣服务中⼼资源及设备的不完善,上门护理⼈员的紧缺。对⽼年⼈⼼理护理,健康教育,预防保健这类涉及较少。社区“上门护理”服务⼈员素质有待提⾼上门护理对出诊护⼠的专业知识、实践能⼒以及职业素质要求较⾼。明确上门护⼠的资质要求才能规范上门护理的⾏业标准。《⼴州市社区卫⽣家庭病床服务管理规范(试⾏)》进⼀步明确了执业范围,规定从事家庭病床服务的医护⼈员,应取得法定执业资格;社区护⼠应具有在医疗机构从事护理⼯作5年以上的⼯作经历。出诊护⼠不仅要具备充⾜的医学理论知识和规范的实践操作能⼒,还需要有机智灵活的应变能⼒。社区护⼠上门护理存在风险护⼠在上门护理服务过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