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林业局十一五森林采伐管理工作自查报告区林业局十一五森林采伐管理工作自查报告根据《省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开展森林采伐管理情况调研的通知》要求,国家林业局将来我区开展森林采伐情况调研
为积极配合这项调研活动,××区林业局对全区2006-2008年度森林采伐管理工作实际执行情况进行了认真自查和总结,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一、森林资源状况根据2004年调整数据,××区林业总面积为公顷,有林地面积公顷,总蓄积量为立方米,比1999年蓄积量增加%
其中生态公益林公顷,主要分布在××区的东部、中部地带,其他乡镇房前屋后的天然林也划为生态公益林;商品林面积19033公顷,总蓄积量为立方米,商品林主要以××区南部为主,其他乡镇街也有少量的分布
二、2006-2008年度森林采伐限额及林木采伐计划执行情况1、“十一·五”期间森林采伐限额编制依据及执行情况××区“十一·五”森林采伐限额编制于2004年11月底开始正式进行外业数据调查
依据有关资料:森林资源二类调查成果,1/1万地形图、原始小班卡片,2004年国家重点级公益林区划界定成果资料,以及2000年至2004年森林采伐统计资料及造林资料(含退耕还林、环城生态工程、新造林面积)等,到实地进行全查和抽样调查
全查以国有林场、驻军部队等为单位独立编限;抽样调查分三个层次进行,即全区及乡镇、村
外业完成后进行内业数据统计整理,统计森林资源状况,分项编制我区森林采伐限额量
全项工作历时半年多,于2005年8月编制完成
“十一·五”期间,我区认真落实了《省人民政府关于下达“十一·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的通知》(鄂政发[2006]31号)和《省林业局关于认真做好“十一·五”期间年第1页共3页森林采代限额管理工作的通知》(鄂林资[2006]167号)文件精神
根据我区森林资源现状,为进一步作好“十一·五”期间森林采伐管理工作,积极探索人工商品林中的工业原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