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普乡教育管理中心评先选优制度为进一步促进和深化教育改革,推进素质教育,充分调动教师投身教育的积极性和创造力,提高教师业务素质和教育教学质量,提高办学质量和水平,真正体现多劳多得,形成激励机制,经乡教育管理中心班子成员研究决定,拟定我乡教师评先选优制度
一、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实施《教师法》,坚持客观公正、优劳优酬的原则,奖励那些真正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做出贡献的教师和教育工作者,以调动广大教师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和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不断推进教育事业的改革与发展
二、评奖范围在全乡教育系统各级各类学校中从事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管理服务等工作,并取得显著成绩的教师和教育工作者
三、评选条件㈠优秀教师评选条件坚持党的基本路线,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求真务实,勇于探索,锐意改革,开拓创新,模范履行职责,无私奉献,师德高尚,能够充分展现新时期人民教师的光荣形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全面贯彻教育方针,积极实施素质教育,热爱学生,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2、高质量地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努力进行教育创新,在教学改革、教材建设、实验室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方面成绩突出
3、在教育教学研究、科学研究等方面有创造性的成果,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
4、在学校管理、服务和学校建设方面有突出成绩
㈡先进教育工作者评选条件1、坚定社会主义信念,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拥护“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依法治教,具有正确的人生第1页共14页观、世界观和价值观;崇尚科学,反对封建迷信
2、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行为举止文明礼貌,语言规范健康,堪称师生的表率;热爱家乡,热爱本职工作,淡泊名利,乐业奉献
3、严谨治学,创新务实,刻苦钻研业务,有较高的教育教学和科研水平,努力实施素质教育,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在学校教育教学工作中能起模范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