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法,成本法,收益法的区别一.区别市场法,也称现行市价法或市场价格比较法,是指通过比较被评估资产与最近售出(交易)的类似资产的异同,将类似资产的市场价格进行调整,从而确定被评估资产价值的一种资产评估方法
成本法,是指在被评估资产现时重置成本的基础上,扣减其各项损耗价值,从而确定被评估资产价值的方法
收益法,是指通过估算被评估资产的未来预期收益并折算成现值,借以确定被评估资产价值的一种方法
比较:市场法的资料直接来源于市场,同时又为即将发生的资产业务估价,所以市场法的应用,与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与发展,资产的市场化程度密切相关
运用市场法进行资产评估的资料具有时效性
而成本法的资料是历史资料,受时间的限制不大
收益法则是通过估算未来预期收益来评估资产价值
二.基本原理市场法,是按所选参照物的现行市场价格,通过比较被评估资产与参照资产之间的差异并加以量化,以调整后的价格作为资产评估价值
成本法:被评估资产评估值=重置成本–实体性贬值–功能性贬值–经济性贬值收益法,是通过预测被评估资产的未来收益并将其折现,以各年收益折现值之和作为资产的评估价值
三.资产计价尺度市场法,是以市场价格作为资产评估的计价尺度
成本法,是以重置成本作为资产评估的计价尺度
收益法,是以资产未来收益的折现值作为计价尺度
四.前提条件市场法:1、需要有一个充分发育活跃的资产市场;2、公开市场上存在在功能、面临的市场条件上与被评估资产可比的资产及交易活动(参照物),且参照物成交时间与评估基准日时间间隔不长
参照物与被评估资产可比的指标、技术参数等资料是可以收集到的
3、参照物的基本数量至少为3个,参照物成产成交价格必须真实,参照物成交价应是正常交易的结果,参照物与被评估资产之间大体可替代
成本法:1、被评估资产的实体特征、内部结构及其功能必须与假设的重置全新资产具有可比性;2、应当具备可利用的历史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