锅炉定期检验规则(1999年9月3日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质技监局锅发[1999]202号发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在用锅炉定期检验工作质量,确保锅炉安全运行,防止事故发生,根据《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和《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热水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以下简称《规程》),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是在用蒸汽锅炉和热水锅炉的定期检验及检验管理的基本通则
第三条本规则适用于承压的以水为介质的固定式蒸汽锅炉的热水锅炉
本规则不适用于原子能锅炉
第四条锅炉定期检验工作包括外部检验、内部检验和水压试验三种:1、外部检验是指锅炉在运行状态下对锅炉安全状况进行的检验;2、内部检验是指锅炉在停炉状态下对锅炉安全状况进行的检验;3、水压试验是指锅炉以水为介质,以规定的试验压力对锅炉受压部件强度和严密性进行的检验
第五条锅炉的外部检验一般每年进行一次,内部检验一般每二年进行一次,水压试验一般每六年进行一次
对于无法进行内部检验的锅炉,应每三年进行一次水压试验
电站锅炉的内部检验和水压试验周期可按照电厂大修周期进行适当调整
只有当内部检验、外部检验和水压试验均在合格有效期内,锅炉才能投入运行
第六条除进行正常的定期检验外,锅炉有下列情况之一时,还应进行下述的检验
外部检验:1、移装锅炉开始投运时;2、锅炉停止运行一年以上恢复运行时;3、锅炉的燃烧方式和安全自控系统有改动后
内部检验:1、新安装的锅炉在运行一年后;2、移装锅炉投运前;3、锅炉停止运行一年以上恢复运行前;4、受压元件经重大修理或改造后及重新运行一年后;5、根据上次内部检验结果和锅炉运行情况,对设备安全可靠性有怀疑时;6、根据外部检验结果和锅炉运行情况,对设备安全可靠性有怀疑时
水压试验:1、移装锅炉投运前;2、受压元件经重大修理或改造后
第七条当内部检验、外部检验和水压试验在同期进行时,应依次进行内部检验、水压试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