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局对本案应享有追偿权问题焦点
社保局是否可以向第三人追偿由于第三人存在过错致使损害结果扩大部分的损失
王某于xx年10月份日起正式到公司从事搬运工作,双方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
xx年2月14日王某在工作时不慎大腿骨折,送某某市人民医院手术治疗,因伤口感染致右大腿以下被截肢,住院88天
20XX年5月30日公司送王某至XX省残疾人联合会安装了大腿假肢
公司在王某住院及安装假肢期间均派人护理
20XX年3月3日某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王某认定为工伤,同年7月20日某某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王某受伤鉴定为劳动功能障碍程度为肆级
另,公司为王某缴纳了工伤保险
由于王某未对工伤认定及劳动功能障碍程度鉴定结论提出异议,公司也未能在法律规定期间内对劳动功能障碍程度鉴定结论提出申请再次鉴定
上述工伤认定及鉴定结论书均已发生法律效力
xx年12月7日某某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认定王某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因工作原因发生工伤并致残,裁决王某享有肆级工伤待遇
裁定一、浙江某某某纸业有限公司应支付给王某住院停工留薪期工资13719
60元,交通费300元,合计14019
扣除被申请人已经支付的生活费10000元,浙江某某某纸业有限公司还应支付给王某4019
此款在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一次付清
二、浙江某某某纸业有限公司在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协助王某向某某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办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住院饮食补助费和按月申领伤残津贴的申报事宜,并将某某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住院伙食补助费金额在五日内一次性支付给王某
三、驳回王某的其他申请请求
裁决后,双方当事人均未提起诉讼,该裁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王某在裁决前后因经济等原因,始终未向医院提出赔偿要第1页共4页求,公司虽然愿意代王某支付有关诉讼费用,但由于王某不同意,因此公司也无能为力
王某在医院治疗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