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办关于打击偷盗路灯犯罪整治方案为进一步加强我区道路路灯管理,坚决打击盗窃破坏城市路灯设施的违法犯罪行为,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打击盗窃路灯设施犯罪行为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的统一部署,我区决定开展为期3个月的打击盗窃路灯设施行为专项整治活动(以下简称专项整治),切实保护国家财产免遭损失,维护广大市民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一、指导思想以国务院颁布的《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国家电网公司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管理办法》和《XX省电力公司电力设施保护工作实施细则》等法规为指导,通过开展专项整治活动,依法打击各类盗窃、破坏路灯设施的违法犯罪行为,惩治非法废旧物资回收的销赃窝点,逐步建立健全打防并举的长效管理机制,改善城市基础设施保护环境,促进我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二、目标任务通过集中查处盗窃、破坏路灯设施典型案件,加大对非法回收废旧物资站点的查处力度,明显降低盗窃路灯设施犯罪的发案率,建立健全路灯设施长效管理机制,确保城市路灯设施安全稳定运行
三、工作安排(一)宣传发动阶段(8月15日
8月31日)由各街办事处和区有关单位负责,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的作用,调动广大市民参与城市建设和管理的积极性,通过宣传栏、黑板报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专项整治活动,形成强大的专项整治舆论氛围
(二)活动实施阶段(9月1日
10月31日)1
区建设局协调各街和相关单位齐抓共管,相互配合,整体推进专项整治活动,负责掌握专项整治活动综合情况的收集整理、汇总上报,督办重点工作、重大案件
公安分局负责组织集中警力侦破一批本辖区内的盗窃路灯设施违法犯罪案件,在专项整治活动期间原则上不少于2件,并要依法从重从快处理
同时,要将路灯设施的保护纳入夜间第1页共2页治安巡逻和社区片警职责范围,协助建立和完善综治联防、齐抓共管的长效管理机制,严厉打击各类盗窃路灯设施违法犯罪行为
公安分局、工商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