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扩面征收考核意见提高社会保险费征收管理水平,为进一步扩大我区社会保险覆盖面
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险扩面征收工作的意见》渝办发〔〕385号)要求,经区政府第107次常务会议研究,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提高思想认识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构建城乡全覆盖的社会保障体系
加强社会保险基金征缴,民生工作的重要内容,对落实科学发展观,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保持社会稳定,促进改革发展,构建和谐某具有重要意义
当前,区社会保险参保率还不高,尤其是中小企业的参保情况不容乐观
突出表现为一些企业没有参加任何社会保险,一些企业只参加其中的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工伤保险,一些企业只为少部分职工参保,一些企业参保与缴费不同步、长期拖欠社会保险费
企业不参保、不缴费,既侵害了职工的合法权益,也给全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造成负面影响
全区各镇街、部门和单位要站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助推经济快速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加大力度,强化措施,力争实现我区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取得更大突破,实现应保尽保
二、明确目标任务将我区城镇企业社会保险参保率提高到90%以上,力争通过23年的努力
基本实现应保尽保,应收尽收;使我区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扩面征收工作在全市的排序提高到与“区域性中心城市”经济发展水平相当的地位
三、把握工作重点调查企业参保情况,20XX年工作重点是扩大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社会保险参保覆盖面
地税部门将所有纳税单位的税务登记基础资料提供给人力社保部门进行企业参保情况比对;地税部门在对企业进行登记管理、纳税申报、所得税汇算、税务稽查等税务管理时
督促未参保企业参保登记,并将未参保企业名单提交人力社保部门
人力社保部门按照征缴社会保险费相关法律法规对未参保企业责令限期参保,对逾期仍不参保第1页共6页的企业予以处罚
发现问题的责令企业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的按照征缴社会保险费相关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