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办市容和环境卫生整治意见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有关企事业单位:为切实抓好全区生态环境综合提升工作,打造生态和谐文明,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内继续开展市容和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现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生态和谐宜居城市为目标,紧紧抓住城镇化快速发展的重大机遇,全面加强和改进城乡环境治理与管理,加快城乡环境管理的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精细化步伐,实现人居环境质量的全面提升
二、工作目标进一步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贯彻落实省市和谐城乡建设行动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按照和谐城市、和谐镇(街道)、和谐村(居)三个层次,围绕生态环境综合提升工作重点,重点围绕国道、省道、铁路、高速公路、主要河流沿线,以及旧XX县区、城乡结合部、小城镇、中心村等重点区域,组织开展以治脏、治乱、治污为主要内容的环境整治,提升管理标准,净化环境质量,改善人居环境,实现全区城乡基础设施配套明显进步,城乡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城镇化水平明显提高
三、整治内容及责任分工(一)环卫治理
一是实行道路分级管理
XX县区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实行a、b、c三级质量标准,全面推行“全时段、全覆盖、无缝隙”环卫保洁体制
a、b级道路,实行动态巡回捡拾作业模式,机扫冲洗车辆确保每日两冲洗、两机扫;保洁员实行两班制,全时段、全覆盖巡回捡拾扫保,达到路面无积存尘土、砂石遗漏,人行道路面颗粒物不超过30克/平方米,遗撒污物15分钟清理干净,达到“五净五无”
二是完善城乡垃圾一体化处理体系
加大生活垃圾清运处理力度,达到“户集、村收、镇运、区集中运送”的目标要求;第1页共6页积极推行压缩车收集生活垃圾方式,按照1台/2万人的标准配备生活垃圾压缩收集车,按村(居)总人口3‰的标准配备保洁员,区政府市容和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补助资金优先用于环卫保洁人员工资,不足部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