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改时未分配利润为负(2012-08-1217:17:31)转载▼标签:杂谈分类:工作笔记股改时未分配利润为负,存在资本公积是否属于资本公积弥补亏损
资本公积弥补亏损是公司法禁止的
不存在资本公积,缩股
以下内容转自博客,仅供参考:飞彩股份(000887,现名中鼎股份)2006年转增减资补亏的股改方案备受各界关注
现将该方案简要回顾并评论如下:一、基本情况股本结构:股改前,公司总股本为30100万股,其中非流通股为21000万股,占比69
77%;流通股为9100万股,占比为30
经营状况:2005年,公司每股收益0
02元,每股未分配利润-2
55元,每股资本公积2
二、股改方案资产置出:置出部分资产为与公司目前主营业务农用车生产与销售相关的全部资产及其负债,其评估净值为41123
资产置入:置入部分资产为公司潜在控股股东中鼎股份下属子公司中鼎密封件公司与液压气动密封件业务和汽车非轮胎橡胶制品业务相关的资产与负债,其评估净值为41186
追加对价:潜在控股股东承诺,若未来三年置入资产所产生的净利润之和低于15000万元,其将追送出2275万股
股份对价:公司先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2股,再由非流通股股东将其获增股份中的29,120,000股转送给流通股股东,最后全体股东每10股减6
7335股减资弥补亏损
三、争论焦点用资本公积转增后再减资弥补亏损是否构成用资本公积金弥补亏损
四、中介意见1、关于方案源起保荐机构平安证券指出,公司连续亏损,面临退市风险
公司亏损数额较大(7
7亿元),未来多年内用利润和公积金弥补的难度较大,如不进行减资,十年内也不能向投资者分配利润
一个公司如长期不能分配利润,将会动摇股东的信心,影响其投资信誉
2、保荐机构的合法性辩护减资弥补亏损是国际通行惯例
法国、德国、日本、西班牙等国均允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