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府采购中心工作总结报告20XX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纪委(监察)、财政、住建、审计等相关部门的监督和支持下,在区各采购单位(建设单位)的积极配合下,区政府采购中心认真落实“弘扬改革创新精神,树立优良工作作风”的要求,坚持“创新开路”,拓宽工作思路;坚持“质量至上”,实现制度管理;坚持服务为本,提高工作效率,优质高效地完成了全年的采购招标任务
中心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工作水平不断提高,廉政建设卓有成效,努力实现“阳光采购”
今年1-11月份,中心累计完成采购项目488个,其中,货物类229个、服务类138个、工程类121个;采购预算金额61051万元
未出现行政过错投诉与被行政问责,未收到任何“批评书”与信访件,中心的工作继续实现零有效质疑
一、全面推进我区采购招标制度化建设,建立长效机制(一)起草《xx区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及5个工作细则,积极实行制度管理
借《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及《实施细则》出台之际,中心组建专门工作小组,将现行的国家、省、市等法规政策与我区实际紧密结合,融会贯通,完成了《xx区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及5个工作细则的起草
通过管理办法及工作细则的实施,从制度、规则上保障我区的政府采购工作更规范合理、有据可依,有效堵塞工作漏洞,建立规范化、标准化的长效机制
(二)推进区政府采购联席会议制度,创新工作决策方式
中心着力推进区政府采购联席会议制度的建立和工作开展,积极推动区政府采购联席会议的召开,邀请了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及相关职能部门等近20个单位对政府采购相关问题进行研究,为完善《管理办法》提供了依据
联席会议有利于进一步加强我区政府采购工作的统筹协调力度,成为一个广泛征求意见、进一步提高我区政府采购工作决策透明度的工作平台
(三)建立特约监督员制度,完善外部监督机制
为加强对我区政府采购与建设工程招投标工作的监督,促进采购招标工作更加公开、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