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免性质代码表说明征免性质是海关对进出口货物征、减、免税进行分类统计分析的重要数据
本章明确各类征免性质的内容和范围,通过征免性质详述海关对进出口货物征、减、免税的管理规定,并明确在报关单填制过程中的要求和在海关业务信息化管理系统中的逻辑控制
一、定义征免性质是指海关对进出口货物实施征、减、免税管理的性质类别
二、征免性质的分类(一)征免性质分为照章征税、法定减免税、特定减免税和临时减免税四部分
其中特定减免税又分为按地区实施的税收政策、按用途实施的税收政策、按贸易性质实施的税收政策、按企业性质和资金来源实施的税收政策等五类
(二)报关单及海关其他作业单证的"征免性质"栏应按照海关核发的《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中批注的征免性质填报或根据实际情况按《征免性质代码表》选择填报相应的征免性质简称或代码
(三)一份报关单或海关其他作业单证只允许填报一种征免性质,涉及多个征免性质的,应分单填报
一般征税进出口货物一、定义及代码一般征税进出口货物指海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规定征收进出口关税、进口环节税的进出口货物
本征免性质代码为"101",简称"一般征税"
二、适用范围本征免性质限于海关依据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的法定税率征收进出口关税、进口环节税的进出口货物,包括按照公开暂定、关税配额、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等税率、税额征税或补税的进出口货物
执行ITA税率的货物(征免性质代码"499")不适用本征免性质
构成整车特征的汽车零部件纳税一、定义及代码构成整车特征的汽车零部件纳税是指自2005年4月1日起对经国家有关部门核准或备案的汽车生产企业,生产组装汽车进口所需的构成整车特征的汽车零部件按整车税率征税
本征免性质代码为"118",简称"整车征税"
二、适用范围(一)除进口汽车全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