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关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员工辞职、辞退及离职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员工离职管理工作,确保公司与员工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关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辞职、辞退及离职定义如下:辞职系指员工因个人原因在劳动合同期未满的情况下、主动向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
辞退系指公司根据劳动合同约定,与不能满足继续聘用条件的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
离职系指员工因辞职、辞退、退休等原因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而离开公司及工作岗位
第三条离职前按照规定的时间、程序办理离职手续是员工的义务
员工未办理完毕相关手续不得擅自离职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除公司高管人员外,与公司签署了劳动合同的所有员工
第二章辞职规定第五条员工辞职必须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当面通知公司员工辞职第一受理人
辞职时间以向辞职第一受理人提交《员工辞职申请表》为准
公司拒绝电话当面口头、他人转达或电子邮件等非直接、非书面的辞职方式
员工辞职需填写《员工辞职调查表》
第六条员工辞职受理责任人、受理审批权限如下(同行序列高一级包含低一级权限):11、总部员工步骤、受理人辞职人步骤一步骤二步骤三步骤四步骤五部门负责人人力资源部负责人业务分管领导人事分管领导总裁辅助员工审核审核审批骨干员工审核审核审核审批部门副职或享受部门副职待遇的骨干员工审核审核审核审核审批部门正职审核审核审核审批2、营业部员工步骤、受理人辞职人步骤一步骤二步骤三步骤四步骤五步骤六营业部负责人经纪业务部系统管理部门负责人人力资源部经纪业务分管领导系统分管领导人事分管领导总裁普通员工审批备案备案财务、电脑经理审核审核审核审核审批其它部门经理审核审批备案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审核审核审核审核审批总经理审核审核审核审核审批第七条各环节、各步骤的受理人必须就是否同意辞职提出明确的意见,并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