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兴仁县中医院印章使用管理制度印章是机构合法存在的标志,是机构权力的象征
为了保证印章的合法性、可靠性和严肃性,结合医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印章的启用(一)印章要做好戳记,统一在办公室留样保存,以便备查(附件一:印章管理登记表)
(二)印章启用前应由办公室向全院下发启用通知,注明启用日期、发放科室和使用范围
二、印章的使用范围医院的印章主要包括:医院行政章、法人章、财务章、业务章;内设科室印章等
医院所有印章必须按规定范围使用,不得超出范围使用
(一)医院行政章的使用范围:由医院名义签发的文件、文书,包括各类通知、通报、报告、决定、计划、纪要、函件、报表等,代表医院对外工作联系的介绍信,需证明的各类材料,与我院的各类合同、项目协议、授权书、承诺书及其它需要的签章等
(二)医院法人章,主要用于需加盖私章的合同、财务及报表、人事聘任等各类文件
(三)财务专用章,主要用于货币结算等相关业务
(四)各科室的印章及业务专用章使用由各科室负责人明确使用范围及要求
2(五)其它情况需加盖医院印章时,必须由分管院长签批,必要时须经院长或法人代表审批同意
(六)涉及医院红线图、重要资产、重大借贷、重要合同、协议等,必须经法人代表签字方可使用印章,经办人、分管领导也应签字,印章管理人必须登记并永久保存
三、印章的管理、使用及保管(一)印章的管理、医院行政章、法人章由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管理;财务专用章由财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管理;科室印章由科室第一责任人管理
印章管理人须在办公室登记备案
、科室第一责任人为本科室印章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如遇人事变动,需到办公室办理印章管理交接手续
、印章管理人必须切实负责,不得将印章随意放置或转交他人
如因事离开岗位需暂时移交他人的,可由科室负责人指定专人代管,但必须办理移交手续,并填写《印章临时移交登记表》,法定保管人回到岗位时,再及时办理移回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