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府完善河长制管理工作意见为贯彻落实《*市河(湖、库、荡、氿)断面水质控制目标及考核办法(试行)》(锡委办发[20*]82号)精神,全面提升全区水环境质量和河道环境面貌,现就完善“河长制”管理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治理太湖“6699”行动,按照远近结合、标本兼治,对太湖流域进行全面、系统、科学的治理的总体要求,深化完善“河长制”管理工作
在经济结构调整、水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管理、疏浚清淤和生态修复、体制机制创新和建立完善监测统计考核体系等方面,细化职责,明确分工,确保全区河道断面水质、河容河貌持续改善,为全区生态文明建设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实施范围在20*年试点基础上,今年要建立全覆盖“河长制”管理,“河长制”河道由4条增加至35条,并由各街道领导担承“河长”,具体如下:黄巷街道17条,分别为杨木桥河、苏吴河、龙塘圩河、杨刘河、洋槐河、梢汀浜、腐乳浜、黄金岸界河、刘潭桥浜、刘潭河,民丰河、苏屑河、东塘河、西汀河、东汀河、塘沟、陈巷内河
山北街道10条,分别为赵家浜、大庄河、杨岸河、西坝头河、大吴巷河、东泾河、西泾河、护渎河、沿山河(山北段)、九曲基
北大街街道3条,分别为内塘河、顾桥港、横浜内河
惠山街道5条,分别为沿山河、盛岸河、惠山浜(龙头河)、酱园浜、山东浜
三、考核内容“河长制”管理主要考核河道断面水质、管理机制和综合整治措施三大类指标,其中河道断面水质指标根据不同考核要求实行不同考核标准,20XX年河道考核标准为:河水不发生黑第1页共3页臭现象,未批准不得随意设立拦河坝;河面无飘浮物,河道无岸脚垃圾;水质考核指标不恶化
四、考核方式区政府组织各相关部门对考核河道每月检查一次,每季度监测一次,并将检查和监测结果进行通报公布
五、工作要求1、统一思想,加强领导
在全区范围内深化完善“河长制”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