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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区政府行政强制拆迁经验材料VIP免费

2024年区政府行政强制拆迁经验材料_第1页
2024年区政府行政强制拆迁经验材料_第2页
区政府行政强制拆迁经验材料一、行政强制拆迁的经过xx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依法取得在xx区月湖周边项目拆迁范围内房屋拆迁的权利,但由于少数被拆迁人拒不搬迁,致使月湖文化艺术中心的建设受到严重影响。2005年起区政府开始酝酿行政强制拆迁,并开始进行合法性、可行性论证。2006年,根据xx市城市规划管理局汉阳分局的申请,xx区政府下达了对被拆迁人练天然等10户被拆迁人的行政强制拆迁决定书。由于被拆迁人在规定的期间内未自动搬迁,在xx区政府的统一指挥下,区规划分局、区公安分局、区城管局、区法制办、区信访局等部门共同参与,对10户被拆迁人进行了行政强制搬迁。二、行政强拆的几点体会本次行政强拆活动比较顺利地进行,我们认为主要基于如下几个原因:一是事前反复进行合法性、可行性论证,保证了整个行政强拆活动合法、顺利地进行。《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17条规定,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也可以由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条例》规定可进行行政强制拆迁,但没有规定具体的程序。xx市没有《房屋行政强制拆迁办法》,也无进行行政强制拆迁的先例。为满足实践的需要,区政府开始酝酿行政强拆时,首先开始寻找法律依据。由于xx市没有行政强拆的具体规定,与行政强拆有关的规定散见在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建设部《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及《xx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办法》(下简称《实施办法》)之中。按上述规定,区政府有无决定行政强拆的资格及其具体程序如何操作并不十分明确。首先,区政府是否有决定行政强拆的权利不明确。为此,区政府按《实施办法》的规定向xx市规划国土资源管理局发出请示函,请xx市规划国土资源管理局就《实施办法》第十八条“市或有关区人民政府责成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组织强制拆迁”作出解释,区政府是否属于“有关区人民政府”的范围。xx市规划局复函第1页共4页“有关区人民政府”指被拆迁房屋所在地的区人民政府。根据复函,区政府有权责成有关部门进行强制拆迁。第二个问题如何进行具体的操作。区政府认为按上述三项规定,应由xx市规划局汉阳分局向xx区政府提出行政强制拆迁申请,区政府依申请作出是否强制拆迁的决定,然后由市规划局汉阳分局组织强制拆迁。经过反复协商,并请有关专家论证,基本确立上述程序。二是市领导及有关部门的大力指导与支持。由于行政强制拆迁没有具体的行政强制拆迁法作指导,又没有先例可循,而月湖地区少数拆迁户对拆迁的抵触情绪很大,多次进京上访,行政强制拆迁一旦出现疏漏后果不堪设想。市领导及有关部门十分重视月湖地区行政强制拆迁工作,多次组织xx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法制办、市规划局及汉阳分局、市公安局、区政府及相关部门协商行政强制拆迁的有关问题。在行政强制拆迁的具体操作中,区政府要求区法制办全程参与,区法制办就具体操作程序多次与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法制办、区人民法院协商、请教,得到他们的大力支持。在组织实施行政强制拆迁的时候,市公安局、市城管局、市规划局等部门在人力、装备上给予了大力支持。三是求同存义,齐心协力推进行政强拆工作。由于行政强制拆迁的有关规定散见在《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等规定之中,且规定比较抽象,因此,在具体操作中,不同部门对法律的规定出现了不同的理解,或不同的法律规定之间发生冲突。如区规划分局认为区政府应是行政强制拆迁的组织者,而区政府认为按《实施办法》的规定,是区政府责成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组织强制拆迁。建设部《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第二十二条规定行政强制拆迁时,由公证部门对被拆迁房屋及其房屋内物品进行证据保全。而《公证法》第三十一条第四款规定当事人之间对申请公证的事项有争议的,公证机构不予办理。为推进行政强制拆迁工作,在不违反法律强制性的规定的前提下,各部门间求同存异,想方设法解决实践中出现的问题。如对组织实施强制拆迁的主体存在争议,在法律文书中不提组织实施的主体名称。法律规定不能公证,改用见证的方式进行第2页共4页证据保全等等。区城管局在拆除违章建筑中积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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