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实施方案为深入推进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工作,认真落实“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原则,推动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创新,前移火灾预防关口,提升社会单位火灾防控水平,确保全县火灾形势稳定,特制订本方案:一、工作目标通过在(泰宁大饭店、泰宁国中百汇超市、xx县博物馆、泰宁恒立门业有限公司、泰宁金湖宾馆有限责任公司)五个试点单位开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工作,及时发现问题,总结经验,树立典型,全面提高社会单位消除火灾隐患、扑救初期火灾、组织人员疏散和消防宣传教育等四个能力
20XX年底,力争全县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全部达标
二、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领导小组,由县政府邱模辉副县长任组长,下设办公室,挂靠县消防大队,负责全县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的组织、指导、督察和考评,办公室主任由县消防大队范晓珑大队长担任
三、实施步骤(一)组织培训阶段(5月20日至6月15日)
消防大队在全县开设社会单位“四个能力”建设培训班,对辖区重点单位和公安派出所有关人员全部培训一遍,确保每个单位都有2—3名“明白人”,各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必须是消防安全“明白人”,员工必须掌握“四个能力”建设的基本常识
建立本单位“四个能力”基础档案台帐
(二)试点推进阶段(6月15日至7月30日)
各重点单位在本单位全面开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活动(参照附件1实施)
消防大队和五个试点单位进行面对面、一帮一现场指导,以点带面,整体推开
县政府将在此阶段适时召开全区“四个能力”建设推进会,将试点单位的优秀做法予以深化并推广
第1页共3页(三)档案完善阶段(7月30日至8月30日)
消防大队按照《消防法》要求,指导社会单位健全消防安全组织网络,完善消防安全管理运行机制,落实消防安全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