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出租方(甲方):第1页共9页1承租方(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协商,乙方希望进入甲方经营管理的北外环信息产业园,认可并自愿接受甲方提供的租赁管理及相关的配套服务,甲乙双方现就相关事宜,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租赁房屋情况1
1租赁房屋的地点:上海市泰和路2038号层室(以下简称该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
2该房屋现在装修、附属设施、设备状况及需约定的有关事宜,在本合同附件二中加以列明
甲乙双方同意该附件作为甲方向乙方交付该房屋和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向甲方返还该房屋的验收依据
二、租赁用途2
1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办公与展示使用,并遵守甲方有关房屋使用和物业管理的规定
2乙方向甲方承诺,乙方在甲方园区的经营业务范围列具在乙方提供的《营业执照》项内
3乙方在租赁期间内未取得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上述该房屋的使用用途及经营业务范围,不得改变房屋的结构,不得擅自转租第三方,也不得与他人合租
三、该房屋租金及物业管理费的支付方式3
1该房屋租金单价为建筑面积人民币元/日/平方米,月租金为:元,物业管理费为建筑面积人民币元/日/平方米,月物业费为元;该房屋月租赁费合计人民币元(大写:元整)
该房屋其他费用按实际发生额支付,或另行约定
2该房屋租金、物业管理费及其他费用以预付方式支付,乙方应于每期到期前15日向甲方支付下期的租金、物业管理费及其他费用
3若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及逾期支付租金、物业管理费及其他费用,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滞纳金(滞纳金按应交未缴租金、物业管理费总计金额的0
5%每日计算)及甲方采取停电、停水、停通信设备等措施后所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四、交付日期和租赁期限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