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以人为本”的理念可谓深入人心,教育“以人为本”的价值取向,不仅是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在教育领域的具体体现,而且是进一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不断推进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根本要求。然而,就笔者的调研来看,一些学校对教育“以人为本”的认识还存在诸多误区:误区一:迎合学生天性赏识放弃原则教育“以人为本”被简单地理解为迎合学生的天性,对学生不能说“不”,不能批评生怕扼杀了“牛顿”,夭折了“爱迪生”,导致没有原则的“尊重”、“赏识”泛滥成灾如某校一节政治公开课,教师问:“在红绿灯路口,夜间没有警察值勤的情况下,你是怎么做的?”很多学生回答如何将遵守交通规则变成自觉行为。有一名学生说:“只要保证安全,可以不按红绿灯指示来行走。”“好样的,敢说真话!”教师的回答让人大跌眼镜这样放弃原则的赏识不但模糊了学生的认知,而且会养成不良的习惯。一些学校规定老师不准批评孩子、不准变相批评孩子、不准向家长说孩子的坏话。由于害怕被扣上批评学生的帽子,不少教师对学生的错误不得不“视而不见”,在教育管理上“不敢作为”,给学生成长带来了负面影响。误区二:尊重学生自由无视课堂纪律教育“以人为本”被误解为要充分尊重学生的自由和个性,甚至可以淡化学校的纪律与管理。如有的小学提出课堂上学生可以睡觉、插嘴、喝水、出去上厕所、随意选择同桌在课堂上有权拒绝回答教师提出的问题。这些做法表面上是对学生自由和权益的尊重,实际上违反了课堂纪律,影响了正常的课堂教学秩序,最终会损害所有学生的课堂权益。“以人为本”应该在规则、纪律、制度之下,尊重学生的权益、个性与自由并不代表对无序课堂纪律的漠视。误区三:迁就学生要求漠视教师权益教育“以人为本”被曲解为要无条件满足学生的愿望,迁就和顺从学生,而教师的合理权益、发展愿望得不到尊重和维护。如有的学校在“尊重”的名义下,对学生不合情、理、法的要求一味迁就,出现了学生想怎么样,学校和教育工作者就为他们提供相应条件的现象,实际上变成了“唯生独尊”。为了“尊重”学生的发展需求,有的学校对教师提出近乎“苛刻”的要求,一味强调教师要无私奉献,教师的休息权和获取劳动报酬的合理要求得不到满足;一些教育主管部门、学校领导动辄以“下岗”为要挟,教师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保证,使教师产生职业倦怠,影响教师积极性的发挥和学校办学质量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