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16页西安户投科工发展有限公司标准化厂房买卖合同第2页共16页第1页共16页合同编号:2018-HTKG007号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西安户投科工发展有限公司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西安力克得液压技术有限公司签约日期:2018年9月20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且在乙方已充分了解甲方开发建设的西安西户科技企业孵化器内标准化厂房的规划、地理位置、厂房设计及单价等信息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前提下,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标准化工业厂房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厂房基本情况甲方出售给乙方的厂房坐落于户县吕公路东段西安西户科技企业孵化器内标准化厂房D4栋1F层(以下简称本厂房),房屋结构为:框架结构,本厂房平面图及在整栋楼中的位置图见附件一
第3页共16页第2页共16页本厂房合同约定建筑面积800
7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779
57平方米,共用部位与共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21
第二条本厂房的用途和使用年限一、本厂房使用性质:工业用厂房
二、乙方向甲方承诺,购买本厂房严格按照经核准的生产经营范围和本厂房原规划设计的用途使用,仅限从事生产经营办公
三、本厂房土地使用年限:五十年,2016年4月25日至2066年4月24日止,(实际使用年限按产权证登记为准)
第三条计价方式和总价款甲、乙双方约定:按照建筑面积计算本厂房价款,本厂房1F单价每平方米售价为人民币5,198元(大写:伍仟壹佰玖拾捌元整),销售总价款人民币共计4,162,038
60元(大写:肆佰壹拾陆万贰仟零叁拾捌元陆角整)
第四条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根据双方选择的计价方式,本条规定以建筑面积为依据进行面积第4页共16页第3页共16页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合同约定建筑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有差异的,房价款计算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
本厂房交付后,产权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