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医疗救助申请书5篇个人医疗救助申请书篇1XX民政部门:本人XX,是哪里人,由于公公XX患有胃癌于X年X月X日病亡,生前由于治疗胃癌把家庭全部积累用完,并借了XX元,本人工作工资不高,且债务累累,因此向民政部门申请城乡困难人员医疗救助,恳请希给予帮助为盼
申请人:你自己的名字(不是公公的)申请时间:x年x月x日个人医疗救助申请书篇2城乡医疗救助申请书申请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户口性质农业□非农□属别城市低保□农村低保□家庭住址身份证号患病种类治疗医院是否参加合作医疗已用医药费(元)合作医疗补助费用(元)个人承担费用(元)申请人家庭成员姓名称谓年龄健康状况职业备注申请救助理由社区村委会意见负责人签字:(盖章)年月日乡镇审核意见负责人签字:(签字)年月日民政局审批意见负责人签字:(盖章)年月日申请城乡医疗救助,按照“申请人(户主)申请、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初审、街道办事处(镇、乡人民政府)审核、区民政局审批”的程序进行
具体办理程序及标准:一、申请人(户主)向户口所在地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填写《汉台区城市医疗救助申请审批表》或《汉中市农村医疗(大病)救助申请审批表》,同时提供以下材料:1、申请书;2、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3、城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五保对象《供养证》、优抚对象《优待证》,以及当地政府规定的其它相关证件、证明(以上证件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4、医疗诊断证明书、病历资料及医疗费用有效凭证,城镇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医保证》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合疗证》及当年支付报销医疗费用的有效凭证和救助凭证(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5、民政部门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证明材料
二、医疗救助每月审批一次,救助对象应在医疗终结(出院)后3个月内向民政部门提出救助申请,过期不予受理
三、区民政局原则上不接收个人送来的申报手续,对符合救助标准的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