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离层工程施工工艺标准一、总则1.1适用范围本工艺标准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房屋地面隔离层的施工
1.2编制参考标准及规范(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2)《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02)(3)《建筑地面设计规范》(GB50037—96)(4)《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2002)二、术语2.1隔离层防止建筑地面上各种液体或地下水、潮气渗透到地面等作用的构造层;仅防止潮气渗透到地面的可称作防潮层
2.2基层一般指隔离层下一层的水泥类找平层
三、基本规定3.1隔离层材料应按设计要求和《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02)的规定选用,并应符合国家标准的规定,进场后进行现场抽样复试并报监理验收,合格后方准使用
3.2隔离层下基层或结构层工程完工后,经检验合格并做隐蔽记录,方可进行隔离层的施工
3.3隔离层工程施工质量的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1)隔离层的施工质量验收应按每个层次或每个施工段(或变形缝)作为检验批,高层建筑的标准层可按每三层(不足三层按三层计)作为检验批
(2)每检验批应以各子分部工程的基层按自然间(或标准间)检验,抽查数量应随机检验不应少于3间;不足3间,应全数检查;其中走廊(过道)应以10延长米为1间,工业厂房(按单跨计)、礼堂、门厅应以两个轴线为1间计算
3.4隔离层工程的施工质量检验的主控项目,必须达到本标准规定的质量标准,认定为合格;一般项目80%以上的检查点(处)符合规范规定的质量要求,其他检查点(处)不得有明显影响使用,并不得大于允许偏差值的50%为合格
凡达不到质量标准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的规定处理
3.5隔离层完工前、后,检验批及分项工程应由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