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督查情况汇报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贯彻落实省领导指示精神和省食品安全委员会有关工作部署,省教育厅、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根据《关于开展全省“护校行动”暨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督查的通知》,5月21~6月1日,由厅级领导带队,分成4个督查组,对全省各地大中专院校、中小学学校、幼儿园的食堂以及课间餐配送企业和校内或校园周边食品超市开展“护校行动”暨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督查
本次督查实行抽查和推举相结合的方法,通过抽查记录和档案,现场查看有关场所(区域)方式,共抽查了16个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以及涉及学生、幼儿餐饮食品安全的108家单位,其中9家大中专(含职业学校)院校食堂、47家中小学食堂、36家幼儿园(含15家民办幼儿园)食堂、8家为学校和幼儿园配餐或提供课间餐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8家中小学超市
另外,省审计厅根据“民生资金”审计需要,联合省教育厅、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成联合检查组,于6月5日至14日,不打招呼深化南昌市部分学校进行学生用餐现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场督查
现将各项督查中发现的比较典型的问题一并通报并提出整改要求如下
一、存在的问题(一)基层督查力度不够有的监管部门组织开展了专项督查活动,但未对各县(区)开展工作情况进行督查,或督查不到位,仅对部分餐饮服务单位进行了检查,对县(区)局及基层分局监管工作部署情况督查不到位
个别基层单位在组织开展“护校行动”检查工作中,发现问题后立案查处较少
个别县级局对乡镇学校食堂整改监管的力度不大,对存在的问题没有监督整改到位,隐患风险比较高
有的主管部门未收集汇总学校食堂的自查报告,并针对自查报告进行指导,督促整改
有的未与学校签订食品安全责任状,缺乏对学校自查自纠督促
有的虽然有工作有安排,但具体到学校检查督促工作没有相关记录,对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