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编号:广安市2016年市级机关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引进聘用协议书甲方(聘用单位)名称:(用人单位)名称:乙方(被聘用者)姓名:中共广安市委组织部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甲方(聘用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2(用人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乙方(被聘用者)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中共广安市委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安市高层次人才引进办法〉的通知》(广委发〔2016〕11号)、《广安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管理服务办法》(广人才〔2016〕1号)等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协议书:一、特别说明乙方自愿报名参加2016年广安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引进,视为同意《四川省广安市2016年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全部内容
二、甲方根据工作需要,聘用(商调)乙方来甲方工作,乙甲方最低工作年限为5年,自3年月日至年月为5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其中:试用期为6个月,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方自愿接受甲方聘用(商调)
乙方是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则按相关程序商调(聘用)至甲方工作,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按照《公务员法》等相关管理办法管理;乙方是事业单位或其他人员,则直接聘用到甲方工作,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相关管理办法管理
三、服务期限及试用期限(一)乙方是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的,在日止
按公务员或参公事业人员管理,执行公务员或参公事业人员人事管理制度
二)乙方是事业单位或其他人员的,在甲方最低工作年限试用期考核参照原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广安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管理服务办法》执行,由中共广安市委组织部、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
如果乙方在试用期间,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视为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