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列表省(城市)伙食补助费(人/天)食宿费(住宿费)(人/天)交通费(人/天)文件名称本地统筹外北京市30元50元统筹区外住宿费在150元以内凭据报销赴统筹地区外就医的工伤职工,因行动不便,其所发生的交通费用由工伤职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适合的交通工具,凭据报销
北京市新《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后有关工伤保险待遇的问题通知京人社工发〔2010〕314号上海市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放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从业人员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从业人员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关于新《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后本市工伤保险有关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沪人社福发(2011)20号上海市20元150元经办机构核准的交通工具乘坐费用实报实销《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修正草案天津市30元50元住宿费不超过150元跨统筹地区就医乘坐城市间长途汽车、火车(硬座、硬卧)、轮船(三等舱及以下)发生的交通费用据实报销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工伤保险条例》修订后工伤保险待遇有关问题的通知津人社[2011]47号重庆市8元50元住宿费不超过100元到市外就医所发生的交通(火车、动车组硬卧,普通客轮三等舱,客运汽车)费用据实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工伤保险条例》(修订)实施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渝人社发〔2010〕284号黑龙江省(哈尔宾市)20元住宿费150元限额,凭票据报销(见注①)统筹地区以外的凭票据报销(见注②)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哈尔滨市贯彻落实《工伤保险条例》实施意见的通知哈政办综〔2011〕44号黑龙江省(黑河市)10元15元住院床位费标准为20元,入院等待期间住宿费标准上限为60元,最多报销3天,住宿费凭据报销交通费凭据报销
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限报火车硬卧、硬座和客运汽车(出租车除外)交通费黑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因工负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