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大学农学部学生会章程(试行)第一章总纲第一条名称吉林大学农学部学生会。第二条性质吉林大学农学部学生会是吉林大学农学部党委领导和团委指导下进行工作的学生群众组织。第三条宗旨参与学部民主管理,维护学生合法权益。第四条组织原则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负责相结合的原则。第五条基本任务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学部的有关精神,对学部同学进行爱国主义教育、集体主义教育,促进同学们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2、推动校园文化建设,创造富有特色的校园文化氛围,积极开展同学们喜闻乐见的、形式多样的学术、科技、文体活动,使同学们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3、发挥同学和学部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协助学部创造良好的教学秩序、优雅的学习环境和生活环境,积极反映同学们的意见和建议,维护同学们的正当权益,代表学生参与学部教育和事务管理,推动校园民主建设。4、积极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倡导青年志愿者活动,引导同学走理论与社会实践相结合的成才之路,全面培养和锻炼同学们的能力素质,成为社会主义建设事业需要的合格人才。5、锻炼和培养学生干部,使同学们具备过硬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较强的工作能力,养成即有实干精神又有开拓创新的工作作风。6、指导各学院学生会开展工作。7、加强与兄弟院校间的联系与交往,增进了解,加强友谊。第二章成员的权利和义务第六条基本权利1、通过本章程规定的民主程序,讨论和决定本会的重大事务。2、对学部的学生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并实行监督。3、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第七条基本义务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国家法令和校规校纪。2、遵守学生会章程,执行学生会决议,维护学生会的荣誉和利益。3、积极参加学生会的各项活动。第三章组织机构和职权第八条学部学生会全委会是学部学生会的最高权利机构。第九条学部学生会全委会的职权1、修改学部学生会章程。2、审查和批准上届全委会的工作报告。3、讨论和通过重要提案和报告。4、选举产生新一届学部学生会全委会。第十条学部学生会常委会为学部学生会全委会闭会期间的执行机构。第十一条学部学生会常委会的职权1、执行学部学生会全委会的决议,主持学部学生会的日常工作,并负责在学生会全委会开会期间提交前一阶段的工作报告。2、根据工作需要设置、调整及聘任学部学生会各职能部门负责人。3、领导和监督学部学生会各职能部门开展工作,指导和协调学部学生的活动。第十二条学部学生会主席。主要负责学部学生会对内对外一切事务的统筹领导,主持学部学生会常委会的日常工作,负责召集学部学生会各部门负责人联席会议,对外代表学部学生会。第十三条学部学生会秘书长(由共青团吉林大学农学部委员会老师兼任)代表学部团委具体指导学生会各项工作和活动。第十四条学部学生会副主席。分别主管、具体领导学部学生会各部门开展工作。第十五条秘书部:负责协调内部关系,统一调配人力和物力资源;负责人员管理及办公室管理,记录学生会各部门和成员表现及学生会文件、会议记录,并编入档案;为学生会常委会起草文件,协助常委会处理日常工作。第十六条宣传部:负责学生会活动的宣传工作,树立学部学生会的整体形象;负责宣传展板、海报等书写和制作,协助学部相关部门做好校内宣传,并积极加强同社会媒体的联系和合作。第十七条维权部:负责维护学部学生的合法权益,及时向学部相关职能部门反映学生的意见、建议及要求,切实发挥好学生与学部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第十八条学习部:负责与学部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开展演讲、讲座、学习经验交流会等学术性活动,以增强校园的学术文化氛围;倡导创新性的学习方式,协调相关部门进行教学方法的实验、改进和新方法的推广。第十九条女生部:针对女同学自身特点,组织与女同学日常学习、生活有关的活动,激发女同学投身校园文化建设的热情,强化女生的学习意识、创新意识和成才意识。第二十条少工部:针对民族特点开展丰富多彩的少数民族活动,弘扬民族文化,协助统战部门作好民族团结工作。第二十一条文艺部:负责策划、组织大型文艺活动,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加强与兄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