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申报单位及项目概况1
1项目名称:山阳县法官镇中心学校部室楼建设工程项目1
2项目建设单位:山阳县法官镇中心学校1
3项目建设地点:山阳县法官镇中心学校院内1
4项目建筑内容及规模:法官镇中心学校部室楼为砖混四层,每层7间,共28间,为外廊式结构,总建筑面积为795
5项目责任人:徐光鲜1
2编制依据1
1建设单位委托书1
2《国家现行技术规范及规定》第二章项目建设背景和可行性2
1项目建设背景法官镇中心学校位于山阳县城南部,处于法官镇姚湾村,学区服务半径5公里,服务姚湾及周边五个行政村10000余人口
学校创建于201世纪50年代初,现有教学班7个,在校学生338人(其中寄宿生110人),教职工22人(含中心校行政管理处6人)
学校占地面积7200平方米,现有教学楼、综合楼、学生公寓楼各一幢,建筑面积为3800平方米,另有8间砖木结构校舍
根据全县实施创建教育强县工作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经申报县教体局研究决定同意该校拆除现有8间砖木校舍,新建部室楼一幢
2项目建设的重要性创建教育强县要求标准高,现有校舍很难满足教学活动,依据创强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及该校基础设施现状,拆除原有8间校舍,新建部室楼795
16平方米,解决教学用房不足问题
3项目建设可行性a
国家及地方各级政府高度重视
一是实施创建教育强县,进一步提高办学水平,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是我县教育发展的头等大事
二是教体局领导亲自到该校实地考察调研并与县级各有关部门一道制定实施方案
三是建立检查监督小组,并对此项工程提出预案
前期工作扎实有序
一是教体局组建项目建设领导小组,法官镇中心学校也组建了基建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做到科学规划、合理布局;二是县发展计划局、教体局、城建局对项目进行实地勘察,项目已立项批复,设计工作已准备就绪
施工工地三通一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