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文化学院教师工作业绩年度量化考核办法为客观、公正、准确地评价以教学为主的教师工作业绩,以充分调动教师教学工作的积极性,努力提高教学质量和教师自身业务素质,特制定本办法
本考核办法以《西华师范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办法》为依据制定
一、考核内容与评分标准考核满分为100分,包括三个方面:教学工作(占60%)、科研工作(占25%)、思想政治表现(占15%)
计算公式为:教师工作业绩总分=教学工作分+科研工作分+思想政治表现分
各种数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两位以后四舍五入
(一)教学工作考核内容和评分标准教学工作考核内容包括六项——教学工作量,教学质量,教学硬件(见后)执行,教学加分,教学奖励分,教学扣分
教学工作考核由各教师先填写教学工作表(见附件1)中的教学工作量、教学加分、教学奖励分,再由教研室和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填写其它项,交教研室主任、教学秘书审定签字后向院考核小组汇报,最后由院考核小组审定
计算公式为:教学工作考核分=(教学工作量分×60%+教学质量分×20%+教学硬件分×20%+教学加分+教学奖励分)×60%-教学扣分
1.教学工作量每位教师每年应完成的教学工作(指本院开设的所有课程)量暂定为180课时
课堂教学课时按实际学时计算,不乘系数
假期完成的函授与研修班教学工作(限于本院所开课程)计算在下一学期,计算办法见《历史文化学院分配方案》
实习指导与带队、专业考察带队、指导毕业论文(指导《史学论文写作》课程论文参照毕业论文计算课时)、试讲考试、批改专业考察报告等课时计算办法见相关文件
完成规定年教学工作量,得60分;超额完成教学工作量者,每超过3学时增加1分
未完成教学工作量者,分两种情况对待:(1)完全接受学院和教研室的教学工作安排,由于客观原因而未达到教学工作量,以60分为基准分,总课时数每减少5学时扣1分,但最少不低于55分
(2)因不接受学院和教研室的教学工